释义 |
①企业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比照“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付账款”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盘亏、毁损的资产发生的净损失,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②确认的政府补助利得,借记“银行存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分配递延收益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