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审对方上诉后如何反诉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以反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反诉应该在一审诉讼中,且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在二审中不能再反诉。 而根据所述,在原审被告因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后,原审原告如果不同意原审被告的上诉主张的,可以二审法院提交答辩状,或到二审法院应诉,在开庭调查时陈述自己的主张即可,不存在所谓的反诉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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