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顶层带阁楼产权归是谁的 |
释义 | 商品房买卖顶层带阁楼产权归属合同有约定就依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一般为开发商所有。 一、开发商交付的户型不一样可以要求赔偿吗 首先要看购房合同的约定,约定的这个户型和实际户型差异在哪里,如果说购房合同上约定的户型跟实际的户型不一样,那么就要考虑是不是算是合同退房的一个条件,开发商建造的户型和约定的户型不一样,又是属于退房条件的话,是可以进行退房的; 第二个方面法律对此是有限制规定的,一般情况下,房屋结构有重大质量问题,也是可以进行退的。 一般来说,这属于开发商的失误,是属于开发商的义务,如果正式的签订合约是与开发商的宣传有必然的联系的话,那么商品房买卖点时所表示的户型和图纸和后来实际接受的图纸不一样,这个可以要求他们解除合同,退还所有价款,然后承担一定的损失。 具体损害有多大,要看你所缴纳的房款,如果房款交的越多,那么赔偿损害也是越大的,这都是按照比例来算的。 二、交房违约金怎么计算 严格来说,延期交房违约金是没有一个固定标准的。 1、当开发商出现延期交房情况时,若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约定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金额,则购房人可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要求开发商赔偿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2、在没有约定延期交房赔偿金的情况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如果消费者要求退房,也可以按照已交房款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及延期交房时间来计算赔偿。 三、房屋交付面积差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具体处理: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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