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拆迁过程中采用恐吓胁迫等手段的行为?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违法拆迁需赔偿。受害人应向赔偿机关提出申请,或在复议或诉讼中提出赔偿请求。赔偿机关应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否则可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拆迁的应当赔偿。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拓展延伸 应对拆迁过程中恐吓胁迫行为的法律保护措施 应对拆迁过程中恐吓胁迫行为的法律保护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首先,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使用恐吓胁迫等手段进行拆迁,对违法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其次,受害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证据,协助警方进行调查取证。同时,受害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并维护自身权益。此外,社会组织、媒体等可以进行监督曝光,引起公众关注,推动相关部门采取行动。最后,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管,建立健全拆迁管理制度,加大惩治力度,确保拆迁过程合法、公正、公平。通过这些法律保护措施的综合应用,可以有效应对拆迁过程中恐吓胁迫行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结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明确规定了行政违法拆迁的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并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在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如不赔偿,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为保护受害人权益,法律禁止使用恐吓胁迫等手段进行拆迁,并对违法者追究法律责任。受害人可报案、提供证据协助警方调查,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并维护自身权益。社会组织、媒体等可监督曝光,引起公众关注,推动相关部门采取行动。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管,建立健全拆迁管理制度,确保拆迁合法、公正、公平。综合运用这些法律保护措施,有效应对拆迁过程中的恐吓胁迫行为,维护公民权益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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