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股权转让已经实现了吗 |
释义 |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不代表股权转让已经实现。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指股权转让合同对合同双方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即出让人有转让股权,受让人有支付对价的义务;但此时股权仍未发生转移,只有完成上述手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才能真正有效地行使股权。 股权转让合同成立之后股权就会转让了吗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一般认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登记是设权性登记,股东名册的变更是受让人取得股权的标志。 股权转让何时生效 股权转让的生效时间是名字出现在股东名册上,意味着正式成为股东,但是一定要去工商部门做变更登记。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根据《公司法》第32条,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需要什么条件 合同是当事人合意的结果,是契约自由原则的体现,因此只要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就成立。我国合同法对于合同生效的规定,一般而言,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有两种例外:其一,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生效;其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经过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需要注意的是,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只是赋予了转让人交付股权,受让人支付价款的义务,股权转让的行为并不随着合同的生效而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6条规定股权转让应当将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股权额转让应当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因此,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应当及时变更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等文件,这是在公司内部产生股权转让的效力;同时,还要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这是在公司外部产生公示效力,使股权变更的行为能够对抗善意的第三人。但是,股权变更登记只是具有公示效力,并不是股权转让的生效要件。 股权转让协议在工商登记之前是否已经生效 股权转让协议只要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在工商登记之前是已经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并不影响当事人之间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我国法律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上述规定将公司变更登记作为股权转让的对抗条件,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股权已经质押了可以转让吗? 不能。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是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风险提示:股权质押时有下列注意事项:1、严格审查出质人的资格。严格审查出质人出资情况、公司章程对股权出质和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等都成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的前提。2、审查股权出质的合法性。3、应合理评估股权价值。押合同签订之前,债权人就应当对质押股权进行全面调查和合理评估,正确判断出质股权的担保价值,特别对公司的或有债务应有充分的认识和判断。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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