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新《刑法》中的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应这样判:行为人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法院对过失损坏军事设施罪既遂怎么处罚? 过失损坏军事设施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倒卖军用物资罪既遂判多久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出卖、转让的数量巨大,出卖、转让特别重要的房地产,因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而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等。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是指违反武器装备规定,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出卖、转让的武器装备应是行为人合法管理或者执掌的。如果是将抢劫、盗窃、骗取、抢夺的武器装备出卖或者转让的,应按《刑法》中对这类犯罪规定的加重情节论处,而不再以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定罪量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三十七条 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五十条 本章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文职人员、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