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企业的分类: (一)以投资人的出资方式和责任形式分为: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又分为 有限责任公司 和 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投资者的地区不同分为:内资企业、 外资企业 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三)按所有制结构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和私营企业和外资。 (四)按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不同分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五)按信用等级可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 (六)按公司地位类型可分为:母公司、 子公司 。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 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