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副部级是六级至十级。副部级相当于中央部委局的副职,相当于省市自治区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4套班子的副职和秘书长,相当于杭州、济南、厦门等副省级城市的党委会、人大、政府部门、政协处的正职,相当于央企行政、党务一把手,相当于普通部队的副军长级军官。 副部级是行政级别,但不一定担任副部长职务。副部长一般工作内容是按照各自分管及部长委托,尽职做好工作,对工作中的主要事情和重要事件及时向部长报告,并经常保持沟通,协助好部长的主要工作,当好部长的好助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