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被赡养人: 住址: 赡养人(被赡养人的子女,以家庭为单位): 自愿放弃被赡养人遗产并不参与赡养者,将不在此协议书上赡养人一栏签字,以此作为弃权的重要依据。 赡养人家庭代表: 赡养人家庭代表: 赡养人家庭代表: 赡养人家庭代表: 赡养人家庭代表: 赡养人家庭代表: 赡养人家庭代表: 赡养人家庭代表: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老年人权益 保障法》、的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与赡养人共同生活的,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生活水平。 2、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和照料费用,由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由赡养人护理。 3、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不得侵占或私分被赡养人的财产及其它合法收入。 二、赡养人的义务: 1.赡养人应每月出资300rmb作为生活费用给到被赡养人,每年收取2次,即半年为一周期收取一次(即:每半年付1800rmb,必须一次付清,不可分批到帐,),特此新立一个帐户为赡养基金(帐号和开户行:)。时间:() 2.为了方便管理现推荐:为代表负责账务的管理与分配,推荐:为监督人,为赡养人的出资做公平、公正的督促作用,使赡养人全部的出资费用完全应用到被赡养人身上。 3.被赡养人特殊情况生病或住院时,所有赡养人都应共同出资负责、承担一切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或拒付。 三、被赡养人的生活安排: 1.被赡养人可选择居住在自己的住房内,安排护工人员悉心照料,护工人员每月工资在赡养基金中支出,被赡养人及护工的日常开支在被赡养人的当月养老金中支出。 2.被赡养人可选择与其中任何一个赡养人的家庭一起居住,按被赡养人的意愿选择为准,不得强迫或要挟被赡养人,在居住期间从赡养基金中每月拿出1500rmb给到赡养人的家庭作为辛苦照料补助,并可以在被赡养人当月的养老金中支出相应的费用( rmb),来作为被赡养人的生活费用及日常开支(包括正常的药品费)。 3.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卫生整洁。在做好物质赡养(衣、食、住、医等)的同时,赡养人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老年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给予被赡养人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 4.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丧葬,丧葬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四、赡养人的受益: 1.赡养人作为被赡养人的子女有照顾老人的责任,同时也享有被赡养人遗产的权利。在被赡养人去世后,可按最后符合条件的所有赡养人一起平分被赡养人的遗产(被赡养:)照顾老人表现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奖金。 五、赡养人不能尽到以上赡养条件的处置: 1.没有按时按期给被赡养人出赡养金的,(以诉第二条 1为准),在按照规定日期没有按时把款付到的,及在超出所规定付款的时间30天内还不能交付齐差额款项的,即自动取消当事赡养人应得的所有遗产的权利,并且无需再另行通知当事赡养人。合同协议按事发时间即刻生效。特此注意! 2.在被赡养人生病、住院期间要求所有赡养人出资共同承担的医疗费用,拒绝支付并在被赡养人出院(按出院日为准)一个月内还不能把应付的费用补齐时,即自动取消当事赡养人应得的所有遗产的权利,并且无需再另行通知当事赡养人。合同协议按事发时间即刻生效。特此注意! 六、被协议为有效协议,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 附则 补充协议:此条可应用或弃用,尽量以以上协议为目的。 鉴于赡养人都无力或拒绝赡养老人时,可将被赡养人的房屋变卖,卖得所有财产一律为赡养老人的基金,用来老人的每月生活开支及医疗、等生活必须开销。此基金帐户由(和)共同保管,另由(和)来制定监管制度,做到每笔进出款都有依据可查询,并必须每月做好进出帐供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查询。帐目上发现短款 时由以上负责保管和监管的人员来补齐差额。短款数额较大且查不出原因时,可由警方人员介入调查,并以盗窃罪给予起诉。 本协议赡养人每个家庭一份,签字后协议即刻产生法律效应。 被赡养人: (签字或盖章) 赡养人: (签字或盖章) 赡养人: (签字或盖章) 赡养人: (签字或盖章) 赡养人: (签字或盖章) 赡养人: (签字或盖章) 赡养人: (签字或盖章) 赡养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法律客观: 赡养老人协议书,可以按照以下格式书写:被赡养人(60周岁以上的公民):男(女),岁,住址:男(女),岁,住址:赡养人(被赡养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男(女),岁,住址:男(女),岁,住址: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中共中央、xx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的有关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一、赡养内容1、被赡养人与赡养人共同生活的,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生活水平。对无经济收入的被赡养人,根据其实际需要和赡养人的实际支付能力,赡养人每月(可按年一次付清)付给被赡养人零用钱元。2、被赡养人系单独居住且无固定收的,赡养人每年(可按月平均)付给每位被赡养人现金元,粮食公斤,食油公斤,燃料,以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赡养标准不低于赡养人家庭生活水平。交付粮油时间应在夏收、秋收后的每一个月。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赡养人应相应提高赡养标准。3、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和照料费用,由赡养人承担。4、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由赡养人护理。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或者送养老机构,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5、实行医疗保险的地方,赡养人为无经济收的被赡养人交付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费。6、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被赡养人的房屋被损,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7、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被赡养人的承包田,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8、在做好物质赡养(衣、食、住、医等)的同时,赡养人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老年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被赡养人的身体和生活状况,给予被赡养人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9、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发行赡养义务,也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10、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丧葬,丧葬费用由赡养人承担。11、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不得侵占或私分被赡养人的财产及其它合法收入。12、赡养人的配偶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13、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14、其它(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的特殊约定)-1-2-3二、附则1、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2、赡养人不发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4、本协议可经司法公证。5、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车老年人权益保障法》。6、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多位赡养人可复印留存)、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赡养人:(签字或盖章)被赡养人:(签字或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