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男性缴纳生育保险可用于为妻子报销就医或生产、流产费用,并在陪产假中享受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200元;顺产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2000元。2、符合法定条件的男性参保职工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年以上,且配偶符合国家生育政策、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的,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