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有什么用吗 |
释义 |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主要作用是办理退工手续、办理失业金核定手续和办理社保停缴手续。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包含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解除原因、工会意见、报告时间、经济补偿金数额等内容。解除劳动合同后,若基于原合同的事项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有什么用吗 1.办理退工手续; 2.办理失业金核定手续; 3.办理社保停缴手续。 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内容应当包含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工会的意见;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通知的时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签证和盖章等等。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一般只需要对上述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即可,避免发生矛盾和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还可以要求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后若是基于原合同的事项仍然还可以要求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结语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作用主要有三个方面:办理退工手续、办理失业金核定手续以及办理社保停缴手续。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内容应当包含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工会的意见、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通知的时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签证和盖章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若是基于原合同的事项仍然存在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的情况,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用人单位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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