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重庆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具体如下: 1、提交申请材料,及其个人的身份证明; 2、单位经过检查后提交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的情况进行备案; 3、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其进行审批; 4、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的办理金额转入职工的有关单位,再有单位向个人进行转账。 重庆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具体如下: 1、购买房屋后或者是房屋购买的合同备案没有超过一年的; 2、签订购房合同没有满一年的; 3、购买拆迁房,签订合同没有超过一年的; 4、购买交易房和拍卖房之后,获取房屋所有权没有超过一年的; 5、购买保障性住房之后,签订合同没超过一年的。 综上所述,在重庆提取公积基金需要提前申请,审批通过后就可以进行提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