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恩施州办护照在哪里 |
释义 | 一、恩施州办护照在哪里 本地户籍居民可以到本市(区、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证窗口,办理普通护照首次申请、失效重新申请以及普通护照的换发、补发、加注申请等手续。 (一)首次申请普通护照:申请人从未申请过普通护照的,属首次申请。 (二)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已过期失效,申请新照的属失效重新申请。 (三)申请换发普通护照:普通护照仍在有效期,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1.是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是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是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是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补发普通护照: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公民可以申请补发普通护照。 (五)申请普通护照加注:普通护照的加注分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换发加注、补发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类。 1、曾用名加注:对于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曾用名加注; 2、姓名加注: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办理姓名加注; 3、换发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办理护照换发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换发加注手续; 4、补发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办理护照补发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补发加注手续; 5、曾持照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在重新办理护照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曾持照加注手续,加注护照号码为最新失效的普通护照。应申请人申请,还可以在新申请的普通护照上加注多本曾持护照号码。 二、恩施区办理护照的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注:自2015年12月28日起,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未成年人、学生、外地户口等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以当地受理民警最终答复为准。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受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本人的身份证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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