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试用期不给离职证明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不开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 2、协商不成,向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辞职直接走人的后果有以下: 1、如果劳动者是普通员工且处于试用期内自离,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招聘费用、培训费用; 2、如果签了保密协议,自离后劳动者不能在与原工作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也不能将在原单位知道的信息外传,否则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承担赔偿责任; 3、自离就没有离职证明,还会影响社保手续转移,影响入职新单位。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