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保障股东知情权 |
释义 | 股东行使知情权只要不是为了向他人通风报信或者是经营同类业务,为打探消息,知情权便能够得到保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有查账权还能够复制公司的章程。 一、公司股东不知情怎么起诉 股东要提起知情权诉讼,应当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知情权诉讼。可以起诉请求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法院应当受理。但是如果公司有证据证明前款规定的原告在起诉时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如果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股东为了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 二、股东可以参与经营吗? 公司章程和法律有规定的,股东有权直接参与公司管理。股东可以通过行使知情权、建议权、质询权等权利间接参与公司管理。股东参与公司经营应该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要求,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公司员工的身份从事公司的具体工作。 三、股权投资与借贷法律区分是什么样的 股权投资与借贷的法律区别: 投资意图不同。股权投资的目的是履行出资义务,获得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从而实际获得股权权益。借贷投资不是为了获得公司股权,行使股东权利,也不是为了承担公司的经营风险,而是为了不损失本金,获得利息收益。 外在表现形式不同。股权投资是以获得实际股权为目的,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名称、出资证明、公司机关相关决议等内部文件作为判断投资者真实意思的依据。股权投资投入的资本通常记录在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证上,投资公司和接受投资的公司财务账面记录为投资科目,如对外长期投资或所有者权益;而且,股权投资者往往主张以股东身份行使或参与公司经营。 借贷投资的目的是获取债权,一般没有公司章程或工商登记证明文件来证明股权的存在,但往往有关于债权发生的协议、借据、人证等。而且两家公司的财务账户记录也是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同时,债权投资者往往不会实质性行使股东权利,往往只关心还债及相关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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