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北京市户口跨区迁移办理市内户口迁入,需携带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市内户口迁移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以及新立户的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法律分析 北京市户口跨区迁移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拓展延伸 新规定下的跨区迁移程序与限制 新规定下的跨区迁移程序与限制旨在加强对人口流动的管理和控制。根据新规定,跨区迁移需要符合一系列程序和条件,包括提交申请、审核、审批等环节。同时,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资源平衡,新规定还对跨区迁移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例如对特定地区的人口流入进行限额控制,对特定行业或职业的人员进行限制等。这些措施旨在确保跨区迁移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促进区域间人口和资源的均衡发展。新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优化人口分布,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结语 新规定下的跨区迁移程序与限制旨在加强人口管理,保障社会稳定和资源平衡。合理控制人口流动,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办理市内户口迁入需提供相关证明证件,确保手续顺利完成。新规定的实施将为优化人口分布、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