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1、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完善基础设施体系。
 2、合理控制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3、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4、重视文化传承和特色风貌塑造。
 5、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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