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会导致探视权无法实现的情况如下: 1、探望次数过于频繁,严重影响孩子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2、探望时间安排得太晚,影响了未成年人的休息; 3、探望地点安排在不适合青少年长期居留的地方; 4、探望过程中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 5、探望权人本人有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坏习惯,在孩子面前进行赌博、淫秽活动等,对未成年子女造成不良影响; 6、在探望过程中,恶意造谣伤害了对方,导致孩子与对方相处不愉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