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包括下列项目:(以工伤十级为例,此例中职工最少可评为工伤十级)工伤十级赔偿有下列项目: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及生活护理费; (七)如果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八)如果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第 (一) (二) (三) (四) (五) (七)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即劳动局支付。第 (六) (八)项由单位支付。第 (七) (八)项由各省自行制定政策《XX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办法》,可去劳动局咨询。如果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按上述规定执行,如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单位支付。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按《条例》规定,工伤的常规程序如下:向当地劳动局申报工伤认定、伤愈后申报工伤鉴定、依工伤级别索赔。如单位拒付,还得申请劳动仲裁、如仲裁仍拒付,还得去法院起诉。工伤认定最长时效为1年,超过了,劳动局不予受理。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此过程相对复杂。如果是与单位老板协商,按《工伤保险条例》标准解决最好。你所说的“医疗费、生活费、误工费”中,生活费是不存在的,《条例》中规定的是指对应工伤等级的伤残补助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