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市限价商品房有哪些申请条件 |
释义 | 一、什么是限价商品房 国家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中指出,“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地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其中提到的“限套型”、“限房价”的普通商品住房,被称作“限价商品房”。 二、天津市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 1、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 2、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 3、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4、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丧偶人员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 三、家庭人口 1、申请人家庭成员按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确定。 2、申请人配偶或子女为本市以外户籍或农业户籍的,也可作为其家庭成员共同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3、在计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时,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数的1.5倍计算。 四、家庭住房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以外的住房不认定。 2、家庭住房为公有住房的,高层和多层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计租面积乘以1.3计算;平房和非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计租面积乘以1.15计算。 五、注意事项 办法规定,限价商品住房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8年内不得上市转让。限价房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限价商品房5年内不得再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及其他各类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购买人未在交房之日起一年内入住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或按合同约定收回住房、收取违约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