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证券上市交易即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第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第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第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第四、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上述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并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一、上市报告书;二、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三、公司章程;四、公司营业执照;五、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六、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