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住房公积金家庭贷款条件 |
释义 | 借款人购买的房屋仅限于本市国有土地上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并应当用于本人家庭自住。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经申请成为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二)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三)所购买的房屋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 (四)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六)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一、公积金封存后怎么提取 (一)购买二手房的,凭购房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或房产证、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或契税完税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全额提取。 (二)购买新建住房的,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首付款或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全额提取; (三)退休、死亡或宣告死亡;在国外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户籍迁出本市时可以取出公积金。 (四)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男性年龄满50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可以销户领取。 二、公积金贷款政策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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