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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释义
    一、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办理程序:
    1、到当地劳动局社保科,领取工伤认定表;
    2、按照劳动局的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3)事故发生情况的证明;
    (4)医疗病历材料。
    劳动局接到这些材料后报市一级劳动局在60天以内进行认定。属于工伤的,下一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一般的经办机构也是社保科;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要求赔偿的,在依据以上材料申请仲裁,如果县级市里没有仲裁机构,到市级劳动部门设立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标准:2006年,国家发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
    ),这是新的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10级。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工伤偿付标准不变,评残的条文数,则由过去的470条增加到572条,工伤职工致残等级鉴定有了新依据。另外根据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及护理依赖4个方面,将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分解为5个门类,划分为10个等级共572个条目,条目增加了102条。使眼科、胸、腹外科等有了对号入座的评残条文;同一残情伤残级别也进行了调整,如剖腹探查、脏器修补等。
    其中,符合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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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23:3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