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暂住证和居住证的区别 1、暂住证和居住证的区别如下: 1、受理和签发机关不同:暂住证是由派出所受理并制发,而居住证是由社区或农村乡镇受理; 2、证件样式不同:居住证能重复使用,而且其地址、发证机关等项目能重复擦写,而暂住证就不可以重复使用; 3、证件有效期不同:居住证的有效期是临时或长期两种,暂住证的使用权限是固定的; 4、享有权利不同。 2、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一条 为了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二、暂住证办理条件和材料是什么 1、北京暂住证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 (2)在北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或拟在北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 2、北京暂住证办理所需材料 (1)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北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户主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