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二手房过户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二手房房屋所有权已经得到,有批准权的,需要人民政府批准出售; 2、二手房如果属于非居住用途的,还要和区县土地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 3、二手房如果仍用于居住的,虽然不用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要交土地收益金。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二手房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买方: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 2、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 如果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房产时,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到场,并且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证件。 3、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了要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该房产的书面材料。 4、买方本人或卖方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时,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的人必须带上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证处“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印章)、房屋所有权证等手续前去办理。 综上所述,进行二手房过户的法定条件有:过户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一致;房屋具有合法有效的房产证等。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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