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是准生证在哪办就在哪上户口,一般婴儿常住地在哪就在哪里办户口,根据国家户口登记有关法律规定,婴儿户口所登记的地区是以婴儿常住地为标准,并非以准生证办理地为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