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分红权的保护 |
释义 | 股东分红权的保护方法如下: 1、完善股东大会制度; 2、设立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 3、规定大股东的诚信义务。 股东的分红权是指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的权利。 一、股东的直接诉讼与派生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股东的直接诉讼与派生诉讼的区别如下: (1)两种诉讼制度设计的理念不同。在直接诉讼中原告必须提出受到的伤害不同于其他股东受到的伤害。直接诉讼是为个别利益受到公司侵犯的股东而设立的保障体制,目的在于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派生诉讼主要是中、小股东对那些在大股东庇护之下而侵犯公司利益的管理层提起的诉讼。其根本理念在于对中、小股东权益应当实施公平保护。 (2)提起诉讼的原因不同。股东提起直接诉讼的原因一般在于公司侵犯了股东法定的或约定的权利(如违反公司章程)或者与股东股份相关的权利。因而实际上直接诉讼主要涉及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股东提起派生诉讼的原因通常涉及董事的信托义务以浪费公司资产如董事失职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所涉及的其实是一种侵权关系。 (3)诉讼中的当事人的地位不同。在直接诉讼中股东为原告,公司为被告,各自享有不同的诉讼权利。派生诉讼一般可以被看做一个双重诉讼,即由公司对造成公司损害的第三人提起损害赔偿或其他补偿的诉讼和原告股东基于公平对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发布命令迫使公司提起前述诉讼的诉讼合并而成。因此,派生诉讼实际上是一个三方诉讼,股东为原告,加害人为被告,公司尽管可能由于大股东控制其实际站在被告一方,为其辩护,但依照法定,公司在派生诉讼中始终应当以名义原告出席诉讼。 (4)诉讼的形式不同。直接诉讼依据参加诉讼的原告数量不同可以采取普通诉讼的形式也可以采取集团诉讼的形式,而派生诉讼一般都采取集团诉讼形式。 二、股权转让后先前利益是否可以追偿 股权转让后先前利益的追偿具体如下:一般来说,股权转让前的股东权利由原股东享有,股权转让后的股东权利由新股东享有。 股东是否有权主张转让前的利润,取决于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是否分配利润,是否作出分红决议。如果股东在转让股权之前已经确定分配股利,但实际上还没有兑现,原股东有权要求分配利润。从本质上讲,一旦公司决定向股东分红,公司与股东之间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股东要求公司分红是合法的。股权转让前未经股东会决议分配利润的,原股东无论股权转让前是否实际存在利润,都无法追偿以前的利益。 三、分红方案股东大会通过后什么时候分红 股东大会审核后两月内分红。1、股票的分红,一般是采取自动到帐方式,无须自己操作。2、分红的时间一般在:半年报、年报公布的同时公布分红预案,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3、一般很少有在公布季度报表的时候分红,分红的扣税是根据持股的时间长短等也是自动完成。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