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有先决条件的合同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法律分析:权利若附条件,至少有些事实尚待发生,先决条件指以一方首先履行某种行为,或以某种事件的发生,或以经过一定的时间作为对方履行义务的前提条件,先决条件未满足之前不必履行,不承担责任。附条件权利与未附条件权利之间的区别仅在于,在后一种情形下,不存在尚待发生的必要有效事实,而在前一种情形下,存在多数有效事实,但其中之一或有些尚待发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第九百八十条 管理人管理事务不属于前条规定的情形,但是受益人享有管理利益的,受益人应当在其获得的利益范围内向管理人承担前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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