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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长沙中考优惠政策
释义
    考试招生时间:
    参照高考、学考时间安排,全市中考时间安排在6月18至20日,中考成绩7月3日揭晓。初中、高中学校录取工作于7月中旬开始。
    城区小学升初中联合微机派位时间安排在6月30日,民办学校征集志愿微机派位时间安排在7月10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呈现方式:
    2021年起长沙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呈现形式由等级呈现调整为分数呈现,将原6A调整为6个120分,录取总分为720分。
    考虑到2021届初中毕业生生物、地理已经在2020年考试完毕,2021年设立过渡期一年,录取总分为610分。即: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卷面分和录取分均为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两科同堂分卷考试,卷面分均为100分,录取时均折合为60分;物理、化学两科同堂分卷考试,卷面分均为100分,录取时物理折合为70分,化学折合为50分;生物、地理、体育仍作为提前科划定等级作为录取入围条件,再按照A、B、C、D、E等级分别赋分10、8、6、4、2计入录取成绩。
    高中阶段招生录取规则:
    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按照学生填报志愿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享受政策性优待情况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为: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提前科等级入围。2021届初中毕业生参与长沙市一中、湖南师大附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录取,提前科须为A,参与第一批其他学校及省示范性高中录取时须为B或以上,参与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须为C或以上。
    (2)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入围。报考长沙市一中、湖南师大附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明德中学、周南中学、实验中学、南雅中学、麓山国际实验学校等第一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最多允许有一个B等;报考其他省级示范性中学和第一批次公办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最多允许两个B等;报考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能含有C等(全部为B或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凡有D等不能毕业,普通高中学校不予录取。
    (3)比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
    (4)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结果。
    高中阶段多元录取方式:
    1.取消直升生招生计划。从2021年起,所有初中毕业生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一律不能参与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
    2.加大指标生招生计划。从2021年起,指标生招生计划调整为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0%,每所城区公办或子弟初中学校原则上分配2所或以上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的指标生。
    3.严控跨区域招生。自2021年起,长沙市一中、湖南师大附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等现代教育实验学校及明德中学艺术班不再安排跨区域招生计划。
    降低中考命题难度,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1.优化命题导向。充分发挥命题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加强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查和引导。
    2.注重能力培养。注重试题素材与生活实践的紧密结合,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优化情境设计,增强试题开放性、灵活性。
    3.降低命题难度。中考命题强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等义务教育阶段必须掌握的内容,试题内容不超标超纲,不与奥赛内容挂钩,不出偏题、怪题,引导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6〕5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长沙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际,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呈现形式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继续实行与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科目、考试形式、组织形式、考试时长保持不变,考试科目成绩调整为分数形式呈现。调整后,语文、数学、外语、文综(道德与法治、历史各60分)、理综(物理70分、化学50分)、提前科(地理、生物、体育各40分)分值均为120分,录取总分为720分。
    (二)加大体育艺术与实践能力综合考查力度
    落实五育并举要求,继续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语文口语交际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综合实践活动等纳入考查科目,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大音乐、美术、实验操作等实践能力的考查力度,逐步推进美育考查结果纳入录取分值,逐步提高体育录取分值,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调整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规则
    综合素质评价继续按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维度以A、B、C、D四个等级形式呈现,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高中学校招生时,报考长沙市一中、湖南师大附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明德中学、周南中学、市实验中学、南雅中学、麓山国际实验学校等第一批录取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最多允许有一个B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凡有D等的考生,不能毕业,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予录取。
    (四)调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规则
    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按照学生填报志愿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学生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状况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为:
    (1)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入围。
    (2)比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
    (3)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结果。
    (五)调整完善高中阶段多元录取方式
    从2021年起,取消直升生招生计划,所有初中毕业生未参加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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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6: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