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出口退税流程怎么办理一,核销和退税申报所需资料:收汇核销所需资料:1,核销单2,报关单(出口收汇专用联),前提已以电子口岸交单3,银行结汇水单4,出口收汇核销表(一式两份)退税申报所需资料:1,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已核销过)2,报关单(退税专用联),前提是在电子口岸下的出口退税子栏目下已交单3,进项发票(已认证)4,出口发票(有些地方不用附此单证)以上四种资料把报关单顺序,外加封皮封底装订另外所需三表一盘:此步操作,可看另外一置顶贴,外贸退税9。然后外加封皮装订,放司备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关税,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海关说明理由,提供原缴款凭证及相关资料: (一)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 (二)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 (三)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 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按照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退还关税的,海关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