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注销驾驶证指的是机动车驾驶人因死亡、身体不适、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在两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一、注销驾驶证的流程 (一)属于申请注销的,受理岗审核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属于机动车驾驶证被撤销的,档案管理岗审核并收存机动车驾驶证和《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属于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档案管理岗审核并收存机动车驾驶证和《公安交通管理转递通知书》;属于其他符合注销条件而未办理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档案管理岗直接签注意见。 (二)业务领导岗审核。 (三)档案管理岗整理资料,装订、归档。需要公告的,向社会公告信息。 二、注销驾驶证的情形有哪些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八)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九)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