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集团章程的内容? |
释义 | 【法律依据】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第六条企业集团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集团名称; (二)母公司的名称、住所; (三)企业集团的宗旨; (四)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生产经营联合、协作方式; (五)企业集团管理机构的组织和职权; (六)企业集团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产生程序、任期和职权; (七)参加、退出企业集团的条件和程序; (八)企业集团的终止; (九)章程修改程序; (十)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十一)制定日期。 企业集团章程应当由全体成员签署或者认可。 一、公司营业执照丢了怎么补办 1、要是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 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 (1)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集团名称有什么规定? (1)企业集团的名称构成为: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字样. (2)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如:北京XX集团。 (3)企业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 (4)子公司(集团的成员企业)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如:子公司名称为北京天上地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名称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为XXXX集团北京天上地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5)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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