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借钱给别人,除了转账记录和名字以外的信息没有其他信息可以追回钱 |
释义 | 转账借钱给别人留下证据的具体方法如下:1、网络聊天记录的真实性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自认或由适合的证人证言作证确认;2、借款时注意留存,诉讼时向法院提供完整的网络聊天记录截屏打印件或者依靠相关软件提取出聊天记录;3、催款记录,通过社交软件和对方交流还款事宜的相关聊天记录也可作为证据。平时应当注意收藏对将来可能有用的语音记录,保存原始记录,同时保证记载的内容应当尽量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及表态均有明示。借款人如果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到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在这种情况下,我借钱给别人,除了转账记录和名字以外的信息没有其他信息可以追回 借给别人钱,只有转账记录是可以的,但是转账记录必须是真实、依法收集的,并且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经法院查证属实,才会被采用。当事人也可以收集借款合同、收据、借据等证据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别人借钱不还怎么办?还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威胁我,不给他转账就不还我的钱 一、借钱给别人别人不还怎么办1、借钱给别人别人不还的解决办法有:(1)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与债务人沟通,协商达成分期还款协议;(2)债务人拒绝偿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3)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二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欠钱不还去哪里起诉欠钱不还去哪里起诉,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1、债务纠纷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可以到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如果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 我借钱给朋友,不还我,没有借据,只有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 当事人借给别人钱,只有转账记录是可以的,但是转账记录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果转账记录的证据还不够充分的,则债权人需要依法收集欠条、收据等债权凭证以及证人证言等类型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你好,别人欠我钱,然后我没有录音,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 当事人借给别人钱,只有转账记录是可以的,但是转账记录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果转账记录的证据还不够充分的,则债权人需要依法收集欠条、收据等债权凭证以及证人证言等类型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也就是说,别人欠我一万多个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但我只有他的名字、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和身份证信息 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仅仅有聊天记录和转账,还是不够的。你还要证明微信的使用人,用法律术语叫做有明确的被告。最好你能拿到对方的身份证号、手机号和住址。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可以作为借贷的证据。可以准备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起诉状、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然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六十九条 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条 对电子数据是否真实,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一)是否移送原始存储介质;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时,有无说明原因,并注明收集、提取过程及原始存储介质的存放地点或者电子数据的来源等情况;(二)是否具有数字签名、数字证书等特殊标识;(三)收集、提取的过程是否可以重现;(四)如有增加、删除、修改等情形的,是否附有说明;(五)完整性是否可以保证。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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