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置换和拆迁安置的区别 |
释义 | 置换住房属于交易行为,安置住房属于安置行为,二者有产权、质量、交易时间限制的区别。 1、产权的区别。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 2、质量上的区别。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严格限制,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 3、交易时间的限制。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 置换房指的是房屋产权置换,是买和卖同时进行的,通常会有三方参与,它是一种比较特殊的交易形式。简单说就是购房者卖掉自己的原有住房,然后再买一套自己看中的住房。 安置房是指政府在进行一些公共设施或者道路建设时,需要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由此可见,置换房是属于交易行为,而安置房是属于安置行为。 产权置换的规则包括限制规则、交易规则和定价规则。 1、限制规则是指允许部分退出的产业及国有企业,产权置换的底线是多少,即国有股权最低的持股比例是多少,余下的都是可以置换的。重要的支柱产业、基础产业,产业政策已有限制规则。一般竞争性产业产权的置换的限制规则由持股主体视需要而定。 2、交易规则是指允许向谁转让。有些产业不允许向外资转让,有些产业不允许向自然人转让;转让的方式。如在证券市场公开竞价转让、拍卖转让、协议转让、少量股权转让、控股权转。 被拆迁人对于补偿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方式进行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面积补偿方式进行补偿;所谓的产权置换,就是被拆迁人不要补偿货币的补偿方式进行补偿,而是选择了房屋补偿的方式。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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