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社保缴费比例个人和单位 |
释义 | 法律分析:上海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1、机关、企业等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为8%; 2、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业主缴费比例为20%,个人为8%(含业主); 3、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 4、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 上海社保缴费基数: 1、最低缴费基数标准: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标准和上一年一样,没有变化,依旧为4927元/月。按照这一标准,上海市职工社保个人最低缴费标准为516.8元。 2、最高缴费基数标准:社保缴费基数的参考调准为9939元/月,上海最新社保缴费上限表将调整为28017元,相比2019年增加了3384元/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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