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丢了如何登报 |
释义 | 法律分析: 声明公告登报是一种常见的广告现象,登报的形式也是比较便宜的一种,使用与平常的人做小广告宣传,其实在很多的情况下是需要做声明公告登报展示的,比如说遗失公告登报、减资广告登报、还有注销公告登报,在报纸上刊登都是很普遍的。 声明公告登报流程和准备资料如下: 根据刊登广告的内容来确定刊登的媒体,一般都必须在市级以上或国家级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公告才有效!否则工商局、局、商务局、海关、等有关部门是不认可的,有的证件挂失必须是在他们所指定的报纸上刊登才认可有效! 丢失的证件不同所需要提供的证件也不一样,一般公司声明都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丢失证件的复印件或者证件号,另外公章丢失还需要派出所出具的报案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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