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哺乳假和哺乳时间的区别如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公司违反法律规定的后果是?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以及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哺乳时间未休的,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吗? 结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法律虽然赋予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享有哺乳时间的权利,但并未规定在用人单位拒绝安排的情况下就要承担支付加班工资的义务,因为它并不属于加班。 在既无劳动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又无双方事先约定的情形下,公司并没有支付该项加班工资的义务。 哺乳期女员工每天早走1小时,但仍利用工作时间挤奶怎么办? 如果哺乳期员工选择晚来或早走1小时,则表示已经享受了哺乳时间。如果哺乳期员工在工作时间授乳,在1个小时内的视为哺乳时间,超过的,应该按照规定请假,并作为事假处理。 但在实践中,往往操作得比较宽松,大多企业就是将原来的授乳时间先给员工享受,即晚来或早走1小时,员工在工作时间仍然可以授乳。 这样一来,实际的授乳时间其实就已经远远高于法定了。如果公司想要严格操作,就可以让员工选择授乳时间的享受方式。是晚来或早走1小时,工作时间授乳请假;还是正常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授乳超过法定时间的请假。 待员工做出选择,公司再进一步严格部门内部的考勤。一旦员工违反了相应规定,可考虑给予违纪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