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复执法的定义是什么? |
释义 | 同一违规事项在不同行政执法部门间存在多重重复管理,包括市级、县市和区级部门都可以进行执法。这种情况在省会城市和大中城市尤为普遍,导致上下级部门反复检查同一事项。 法律分析 同一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违规事项,不仅有辖区的市一级行政执法部门可以管,没有辖区的县市和区一级行政执法部门也可以管。如,越来越多的部门上下级都设置执法队伍,都上街执法,职责雷同,同一件事,下级部门检查的刚走,上级部门又来了。特别是在一些省会城市和大中城市,省级部门、市级部门和区级部门甚至街道办事处,都管同样的人和同类的事。 拓展延伸 重复执法的定义及其法律效果 重复执法的定义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多个执法机构或执法人员对同一违法行为进行重复的执法行为。这种情况可能出现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间段或者是由于执法机构之间的沟通不畅造成的。重复执法可能导致资源浪费、司法效率低下以及对被执法者的不公平对待。法律上,对于重复执法行为,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一些法律制度中可能会规定执法机构应当进行协调合作,避免重复执法的发生。同时,被重复执法的当事人也可以提出异议,并寻求法律救济,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重复执法的定义及其法律效果需要在具体案例中进行综合考量和分析。 结语 同一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违规事项,不仅有辖区的市一级行政执法部门可以管,没有辖区的县市和区一级行政执法部门也可以管。扩展延伸,重复执法的定义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多个执法机构或执法人员对同一违法行为进行重复的执法行为。这可能导致资源浪费、司法效率低下以及对被执法者的不公平对待。因此,需要加强执法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避免重复执法的发生,同时被重复执法的当事人也可以提出异议,并寻求法律救济,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暂行规定》 第七条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发生职权和管辖权争议的,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涉及职权划分的,由县编制主管部门提出协调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决定; (二)乡镇之间因委托执法发生管辖争议的,由委托行政机关决定; (三)涉及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发生争议的,由县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处理;对需要政府作出决定的重大问题,由县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决定。 第八条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本人未申请回避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指令回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提出回避申请: (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二)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