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形资产评估收费是多少 |
释义 |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二条国有资产评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以下简称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一)资产拍卖、转让; (二)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 (三)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四)企业清算; (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进行资产评估: (一)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 (二)企业租赁; (三)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全国或者特定行业的国有资产评估,由国务院决定。 第六条国有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七条国有资产评估应当遵循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评定和估算。 一、无形资产评估有哪些注意事项? 无形资产评估,如品牌、商标等评估,是根据特定目的,遵循公允、法定标准和规程,运用适当方法,对无形资产进行确认、计价和报告,为资产业务提供价值尺度。对于无形资产评估,应当注意: 1、在获取的无形资产相关信息基础上,根据被评估无形资产或者类似无形资产的历史实施情况及未来应用前景,结合无形资产实施或者拟实施企业经营状况,重点分析无形资产经济收益的可预测性,恰当考虑收益法的适用性; 2、合理估算无形资产带来的预期收益,合理区分无形资产与其他资产所获得收益,分析与之有关的预期变动、收益期限,与收益有关的成本费用、配套资产、现金流量、风险因素; 3、保持预期收益口径与折现率口径一致; 4、根据无形资产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因素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合理估算折现率,无形资产折现率应当区别于企业或者其他资产折现率; 5、综合分析无形资产的剩余经济寿命、法定寿命及其他相关因素,合理确定收益期限。 二、资产评估的程序 《资产评估准则》第十二条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 第十三条规定,评估程序通常包括: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二)签订业务约定书; (三)编制评估计划; (四)现场调查; (五)收集评估资料; (六)评定估算; (七)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八)工作底稿归档。 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随意删减评估程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