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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双方同居男方家长知道但是没有告诉女方家长男方有动手家暴行为现在女方精神失常正在治疗可以告男方吗
释义
    认定家庭暴力行为需要确定其符合法定的家庭暴力的条件,就是家庭成员之间实施了殴打、捆绑、残害以及经常性谩骂等行为侵害了他人的身体或者精神等,符合条件的就认定为家庭暴力行为。法律依据:《反家暴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反家暴法》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没有结婚证,但是孩子去了男方家户口,男方家户口本在我这里还有出生证明,男方自己不去我能把孩子搬到女方家吗?
    没有结婚证可以转孩子户口,但是需要有孩子的法定监护权,抚养权。户口迁移的手续,每个地方都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为主,建议咨询相关部门。一般小孩户口从男方迁到女方家,需要到男方的户籍地公安局户籍窗口申请,审核办理或签发《户口准迁证》,凭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女方迁入地公安局办理落户即可。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男方把户口迁回女方家,离婚后女方怎么办?
    1、诉讼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2、协议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才能够顺利办理。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婴儿户口本在女方家,能不能转到男方家?
    小孩户口在女方家是可以迁到男方家的,手续为:①首先需要携带身份证明,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前往户口登记机关。②申请人需要填写“办理户口补充材料书”。③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会予以变更。法律依据:《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凡办理下列需经调查核实、上报审批的户口申报事项,对证明材料齐全的,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当场受理并填写《办理户口责任书》;对证明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向申请人予以说明并当场填写《办理户口补充材料书》,写清申请人应当补充的证明材料:1、公民变更姓名、民族,更正出生日期;2、国内公民收养子女落户登记;3、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含农转非)落户;4、复员、转业军人异地落户;5、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异地落户;6、其他依照规定需要上报县(市、区)以上公安机关审核、审批的户口申报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双方不同城市,男方领结婚证,孩子上女方户口,男方希望孩子转回男方那边,女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给孩子迁户口怎么办夫妻离婚后,得到孩子抚养权一方可以申请孩子户籍迁移手续。如果对方不出具孩子户口本配合办理,得到孩子抚养权一方可以凭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孩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孩子户籍迁移手续。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没有结婚,没有领证,生了孩子,男方能告诉女方吗?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对于同居关系所生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孩子的父母都有义务抚养孩子。对与非婚生的子女,证明孩子的母亲的方式就是出生证。父亲有异议的,且不承认孩子的,可以提出DNA鉴定。根据DNA鉴定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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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5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