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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有精神病离婚小孩归谁啊
释义
    

法律主观:
    


    要看具体情形。在审判实践中,与精神病人 离婚 后,一般是在其配偶有能力的情况下,判归其配偶 抚养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提出减少或免除 抚养费 的承担,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持。 在精神病人的法定 代理 人( 监护人 )有能力并愿意承担该精神病人和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征得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将未成年子女归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其进行抚育。
    

法律客观: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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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6:3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