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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精神病女方离婚孩子怎么分配
释义
    女方有精神病离婚,通常情况下,如果配偶有能力,会被判配偶抚养费。根据规定,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有能力并愿意承担精神病人及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经配偶同意;未成年子女也可由精神病人监护人抚养。
    在审判实践中,与精神病人离婚,一般情况下,如果配偶有能力,被判配偶抚养。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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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3: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