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子警察违章有异议怎么处理 |
释义 | 电子警察违章有异议怎么处理: 1、车主对交通违章处罚如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或者是向上一级交通局进行行政复议申请的。一般的网站是无法进行调阅的。 2、车主可持驾驶证和牡丹卡到违法行为地交通支大队执法站打印处罚决定书。如对处罚有异议,可于取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到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额的3%收取滞纳金。所以车主在收到交通罚单对处罚有异议并提起复议的时候,一定要先缴纳违法罚款,否则会被收取滞纳金,而复议成功后罚款会被退回。 一、以下情况交通违法可申诉? 1.机动车号牌录入错误。有可能是号牌录入时发生了错误,也可能有人冒用了你的牌照,也就是套牌车; 2.协助司法机关侦查破案、追捕违法犯罪嫌疑人的; 3.车辆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4.机动车办理转移登记后录入的监控交通违法行为的; 5.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6.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7.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或标线与现场交通警察指挥不一致的; 8.其他依法不予处罚或应当消除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以上就是为您做出的解答,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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