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带薪年休假是属于法定福利的。若劳动者连续工作的期限在一年以上,就可按照法律的规定享有带薪休假的福利待遇。其在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与正常工作期间一直,单位需要依法进行支付。 法律客观: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