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慢性病的报销标准是:每年度起付标准300元,治疗统筹疾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城镇职工按80%报销,城镇居民按50%报销。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50%;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60%。一个医疗年度内不能超过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额。 慢性病有: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疾病、慢性活动性肝炎、结核病、肠粘连、脑血管意外回复期、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心功能不全、心率失常、冠心病、帕金森氏病、高血压病、糖尿病、慢性前列腺炎、前列腺增生症、精神病、麻风病、红斑狼疮、慢性萎缩性胃炎、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慢性盆腔炎等。 以上就是慢性病的介绍以及慢性疾病卡的报销标准,符合申报条件的参保人员需携带相关要件进行申报即可。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