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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华儿慈会不是官方机构
释义
    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2010年1月12日在京成立。
    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是我国具有民间色彩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基金会由魏久明和曾经共同从事过青少年工作的李启民、袁正光等人共同创办,并得到了上海企业家袁祥先生的支持,他捐赠了2000万原始基金。
    基金会的宗旨为,募集社会资金,开辟民间 救助通道,对社会上无人监管抚养的孤儿、爱心满世界流浪儿童、辍学学生、问题少年和其他有特殊困难的少年儿童等进行救助。
    基金会的主要救助渠道有:创建“博爱儿童新村”,在各地需要的地方建立集抚养、教育、生活服务为一体的和家庭、学校、社区相结合的“博爱儿童新村”,公益中国爱心满世界帮助有特殊困难的少年儿童排忧解难,保护他们健康成长。
    创办少儿“慈善服务之家”,对有特殊困难的少年儿童进行收养、寄养、托养、带养、和安置等,对有困难的少年进行心理咨询和文化技术教育,提高其知识技能水平和生活就业能力;
    对闲散在社会上的少年开展技能培训和道德法规教育,为其进入社会创造条件;以及为其他少年儿童举办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搭建“就业发展桥梁”,对老少边穷地区9年义务教育后的少年提供免费的专业技术职能培训,使他们拥有走向社会的一技之长。
    设立“自强奋进奖”,为有特殊困难的学生设立奖学金,鼓励他们“好学上进,建功立业”,为社会培养优秀人才。 办好“慈善救助通道”,对有特殊困难的少年儿童实施直接救助。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创办“博爱儿童新村”,建立“少儿服务之家”,设立学习“自强奋进奖”,开辟“慈善救助通道”,救助有特殊困难的少年儿童;
    (二)对少年儿童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三)开展海内外少年儿童慈善救助交流活动;
    (四)在国内外募集慈善救助资金和物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十五条慈善组织不得从事、资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得接受附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社会公德条件的捐赠,不得对受益人附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社会公德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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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7: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