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待权与既得权区别 |
释义 | 期待权和既得权是指人们在某一权益方面的不同位置,期待权是指在尚未获得某种权益前,人们对于该权益的期待;既得权则是指人们已经享有某种权益,并且认为这种权益具有法律保护。 期待权和既得权是人们在某一特定权益方面所处的不同位置和状态,这两种权利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性质和保护方式。期待权是指在尚未获得某种权益前,人们对于该权益的期待。例如,一个人正在等待某家公司的录用通知,他对于能够获得这份工作的期待就是一种期待权。虽然这种权益并未实现,但是在法律上,期待权也具有某种程度的保护。既得权是指人们已经享有某种权利,并且认为这种权益具有法律保护。例如,一个人已经购买了一件商品,他拥有使用该商品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既得权。在法律上,既得权比期待权更为重要,因为既得权已经实现,具有更高的法律地位和保护力度。 期待权和既得权的保护有何区别?在法律上,期待权和既得权享有不同程度的保护。一般来说,期待权具有较低的法律地位,因为它并未实现。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期待权也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例如在劳动法中,求职者的就业机会和工作安排等权利就受到法律的保护。既得权则是比较重要的权利,因为它已经被人们享有,具有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在法律上,既得权享有更高的地位,并且具有更加严格的保护,保障既得权的稳定和合法性。一般来说,既得权的保护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或其他法律途径来实现。 期待权和既得权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地位和保护方式,人们需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和权益位置来认真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有遭受侵权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承担侵权行为产生的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条 侵权行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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