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现居住地址是指现在的居住地(包括暂时生活的地方)。不管是租的房子还是学校或公司安排的宿舍,只要是你现在在住的,就是现居住地。现居住地址,是指现在经常居住的地方,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居住地就是居住的地方。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经常居住地。 不满一年的地方当然就叫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另外,在填写地址的时候要填精确的地址。先写省份再写城市名后写区域,再写街道。再写详细的小区名称或者村庄名称。最后写上单元号,门牌号可以。 总的来说,我们在一些情况下需要填写现居住地址的时候,就是让填现在居住的地方。而如果你现在就住在与户口所在地,那么现住址和户口所在地可以填成一样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七条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