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是。部分地区把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监督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这三个部门合并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因此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能包括了工商、质监和食药监三个部门的职能。 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 第三条 工商所的基本任务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第四条 工商所按经济区域设立。 工商所的设立,由区、县工商局根据辖区大小、经济发展情况和管理任务需要,提出具体方案,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