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证什么时候可以拿到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动产证三十天内可以拿到,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后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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